萨科奇当选总统后决心继承前几任政府改革措施,加大改革力度,采取开源节流措施,并于2007年10月国民议会通过了2008年社会保险机构筹资法案(PLFSS),加大了自付的定额范围和措施,例如患者每盒医药需自付至少50欧分,每次诊疗至少也需自付50欧分,医疗交通费需自付2欧元,等等;这些措施从2008年开始实施,每年将减少8.5亿欧元的支出;对企业高管人员股权征税2.5%,这将为医保制度带来3亿欧元的收入。 如果考察法国社保制度的历史,福利支出和收入之间的比例将会是一条非常有意思的曲线。首先来看看在实际福利支出的比例。总的平均来看,1949-1994年间在全部福利支出(养老、医疗、生育和家庭津贴、失业和工伤等)中,雇主缴费平均大约占60%左右,雇员缴费占20%左右,其余20%来自国家的财政转移。这是一个大数。但具体来说,其发展趋势是雇主的缴费比例呈现出略微下降、雇员缴费比例略微上升、国家转移支付水平变化不大:1949年雇主缴费比例占63.70%,一直下降到1994年的49.45%;雇员缴费占比则从15.78%一直上升到1994年的27.71%,其余的缺口由国家转移支付予以补贴,1949年补贴20.52%,到1994年上升到22.84%,就是说变化不是很大,比20%多一点。 上述这个支出结构不能说明什么问题,它只是缴费收入在实际支出中比例关系。但是,如果从占GDP比例来看则是一条明显上升的曲线。当期收不抵支,国家背起了沉重包袱,于是,其结果必然是提高制度缴费水平。但由于工会的反对,多少年来,在历次提高缴费的日程表中,唯独雇主缴费水平得以提高,而雇员缴费水平则从未动过。这就是法国一个非常特殊的参数变化特点,难怪法国雇主的负担比其他国家雇主的负担要大很多。如此这样,到了1995年法国不得不对社保制度进行大规模改革,法国社保福利支出已占当年GDP的28.88%,雇主缴费承担全部福利支出的一半左右,雇员个人占28%左右,国家补贴占了五分之一。从工资缴费比例来看,法国在欧洲国家中也是比较高的,雇主竟高达28.5%,而工人的缴费一直是6%,半个世纪以来,一个百分点也没涨过,双方缴费已高达34.5%。有人说,法国雇主的负担是全世界最高的国家之一。但是,事与愿违,法国1995年改革却导致了战后以来最大的一次全国性大罢工。
表1 1949-1994年法国社保制度总体收支(五险)占GDP比例及其与制度收支的关系
年 收支状况 (占GDP) 五险支出(占GDP) 制度收入结构(%) 福利支出 缴费收入 医疗 养老 生育 失业工伤 合计 雇主缴费 雇员缴费 合计 1949 12.18 10.14 - - - - - 63.70 15.78 79.48 1959 14.46 12.11 4.7 5.4 4.1 0.3 14.5 59.65 17.80 77.45 1969 17.95 15.42 6.6 7.3 3.5 0.5 17.9 59.75 19.88 79.63 1979 23.58 20.31 8.4 10.3 3.8 1.9 24.2 57.13 22.90 79.85 1989 26.23 22.53 9.2 11.2 3.4 2.6 26.4 51.72 28.47 80.19 1994 28.88 22.90 9.8 12.4 3.7 2.8 28.6 49.45 27.71 7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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